山东:拖欠工资争议速裁制度有效维护农民工权益
来源: | 作者:佚名 | 发布时间: 1498天前 | 1259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华社济南11月12日电(记者邵鲁文)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为农民工提供优质的维权服务,山东在全省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目前,山东各级速裁庭已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3396件,涉及农民工4118人,审结争议涉案金额达4495.55万元。
  新华社济南11月12日电(记者邵鲁文)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为农民工提供优质的维权服务,山东在全省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目前,山东各级速裁庭已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3396件,涉及农民工4118人,审结争议涉案金额达4495.55万元。
  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范围内的各级仲裁院共设立速裁庭166个,共立案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3568件,涉及农民工4325人,有效发挥了仲裁高效、便民的制度优势,实现农民工欠薪争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
  在立案速度上,仲裁作为准司法程序,案件立案通常需要五个工作日。山东提出,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实行特事特办,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有案必立,申请材料齐备的,当场立案;申请材料不齐备的,容缺受理,第一时间予以立案。仲裁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不高、书写仲裁申请有困难,速裁庭允许采用口述方式申请,确保有案必立。
  在案件办理上,山东规定,速裁庭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实行全程优先处理,对简易程序的案件,尽可能与单位协商缩短或者取消答辩期,根据案件情况灵活确定举证期限,用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送达仲裁文书,让农民工“少跑腿”。
  此外,山东省内各级仲裁院普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合司法行政或工会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窗口,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和代理仲裁,有效打通了农民工维权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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