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各类机构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采集随处可见,几乎已成常态:App软件提取个人通讯录、地理位置等信息,社区、商场、快餐店等场所的登记本上需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每次填写信息心里都特别不踏实,因为不知道疫情之后这些登记表会流向何处。”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甄贞对此表示非常担心。采访中,多位代表和委员表示,后疫情时期,加强个人信息权保护和数据安全刻不容缓。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甄贞
全国政协委员、
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
全国人大代表,
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谭平川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各类机构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采集随处可见,几乎已成常态:App软件提取个人通讯录、地理位置等信息,社区、商场、快餐店等场所的登记本上需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信息……“每次填写信息心里都特别不踏实,因为不知道疫情之后这些登记表会流向何处。”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甄贞对此表示非常担心。采访中,多位代表和委员表示,后疫情时期,加强个人信息权保护和数据安全刻不容缓。
公民信息安全关联财产安全
代表委员的担心并非杞人忧天。记者调查发现,很多社区、饭店、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的信息登记本管理松散,登记者可以随意拍照。不仅如此,全国人大代表,重庆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谭平川在调研中发现,在购房、购车、租房、使用手机App等后,公民个人信息会被随意收集、使用。
在2018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的“App个人信息泄露情况”问卷调查中,85.2%的受访者表示遭遇过App个人信息泄露情况,遭遇信息泄露的近九成受访者表示曾接到过推销电话或骚扰短信。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发布的《2019年上半年我国互联网网络安全态势》显示,每款App应用平均收集20项个人信息。
“现在有专门收购个人信息的公司,甚至已成为一个行业。”谭平川说,随着电信诈骗犯罪的不断升级,公民信息泄露可能直接导致其财产安全遭受严重威胁。
法律位阶低难以充分发挥震慑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表示,我国目前有近40部法律、30余部法规以及近200部规章涉及个人信息保护。但是,由于缺乏顶层立法,现有规定散见于各类法律中,并以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居多,法律位阶低且适用效力有限,很难发挥震慑作用。
2019年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与就业白皮书》显示,个人信息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和基础,因缺乏应有保护而面临巨大风险;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乱象大量存在;掌握海量个人信息的相关机构因管理不当而成为数据泄露源头,导致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互联网营销牟利、网贷暴力催收、电信诈骗案件层出不穷。
李大进分析说:“数据权利兼具人格权和财产权,需要明确数据收集、处理、使用的义务边界,提供权利保护的救济途径,实现对个人数据的基本保护。”
注重数据保护和数字经济发展的平衡
个人信息保护法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目前正处于研究论证阶段。谭平川建议加快推进立法进程。李大进表示:“个人信息主体的利益不仅仅体现在数据安全上,还会通过数字经济得以现实。因此,数据安全保护立法,应注重数据保护和数字经济发展的平衡。”
我国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阶段,现阶段如何保护疫情期间已经收集到的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甄贞建议,应明确线上线下为防控疫情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向社会公开发布个人信息收集名录,并优化配置公民个人信息收集方式和渠道。与此同时,应建立公民个人信息定期清理机制,明确疫情防控期间收集的不同类别个人信息的保管期限,对于期限届满的个人信息,由相应负责人员及时清除,降低信息泄露风险。(检察日报 谢文英)